请您仔细阅读本会员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里的各项条款,如果您申请并登记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则天地华宇即认为您已经正式接受了本章程里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予以遵守。

1 准则

1.1 本会员俱乐部为天地华宇特别为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大陆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但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需要公路运输服务的客户而组建(以下简称为“俱乐部”)。会员可以通过购买天地华宇的服务而赚取积分,并以赚取的积分兑换相应礼品。

1.2 会员将使用其注册时的帐户名和密码登陆俱乐部网站,更新会员信息、查询积分状况以及兑换礼品等。有关网站的使用,请会员签署并遵守本网站上的交流论坛注册协议。

2 会员资格及会员联系人

2.1 凡是在天地华宇发货的客户,均有机会成为我们的会员。

2.2 会员分铜牌会员、银牌会员、金牌会员、钻石会员。

2.3 会员须委托一名员工作为其账户持有者(以下简称"联系人")与天地华宇进行联系,有关本俱乐部的所有联系信息将只发给该联系人。该联系人建议为会员公司的物流决策人,但并不强制。联系人的姓名及天地华宇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资料及信息一经提交,其所有的与本俱乐部活动相关的行为将被视为代表该会员进行参与,直至会员提前通知天地华宇申请更换联系人。

2.4 变更联系人或任何有关联系人的信息将发生变化,会员应提前通知天地华宇或在网上修改,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3 积分的赚取、有效性以及期限

3.1 会员有权赚取并享有积分,并可用积分兑换礼品(礼品包括实物和虚拟礼品)

3.2 会员积分活动仅限于定日达、零担业务。积分仅计算运费,其他费用不计算积分。

3.3 积分一律在会员把费用全部付清后才能记入系统。天地华宇俱乐部系统每日统计会员积分,将于次日将积分打入会员账户内

3.4 如会员到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其运费时,天地华宇有权将该会员的所有积分予以冻结,即该会员所有积分均不得进行礼品兑换。如会员所拖欠的运费到期后三个月内还未还清,则“天地华宇”将依照法律规定没收该会员所有已累计的但未兑换的全部积分,而不做另行通知。

3.5 在积分可能被错误记录情况下,天地华宇有权决定扣除会员账户的相关积分。

3.6 若任何会员连续6个月未在天地华宇办理任何业务,或者其已取消与天地华宇的合约,或者会员以欺诈手段骗取积分、兑换礼品等,则“天地华宇”将依照法律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其所有积分。

3.7 会员在当年1月至6月赚取的积分以次年的6月30日为结点日;7月至12月赚取的积分以次年的12月31日为结点日,被统计的积分必须在结点日前进行礼品兑换,过期后该积分将作废并被自动清除为零。

3.8 天地华宇可以(但不是其义务)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提醒会员其积分即将或已经到期。

3.9 积分不能兑换为现金,积分不得出售或转让,除天地华宇开展的特定活动外,积分不得做除礼品兑换外的其他用途。

4 兑换礼品

4.1 会员可以用其赚取的积分申请兑换网站上的礼品。

4.2 兑换礼品应视会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积分以及天地华宇的合作商户是否有礼品存货而定,并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兑换。所有礼品只能在有存货的情况下提供,并且天地华宇可全权酌情决定随时终止提供某种礼品或提供具有同等价值的类似礼品作为替代,而无须在兑换礼品前另行通知。

4.3 如需要办理兑换礼品,会员联系人须登陆网站,登记欲兑换的礼品,在登记申请提交后,兑换礼品所使用的积分将被冻结,在兑换礼品送出后将扣除相应的积分。

4.4 天地华宇可能需要30个工作日的时间核实并处理会员兑换礼品的申请并将礼品发给会员。若天地华宇合作商户当时无法提供会员申请的礼品,而相关会员不愿接受其他礼品作为替代,则上述工作时间将会延长。

4.5 礼品会根据会员在申请兑换时填写的联系人或其指定人的地址进行邮寄。

4.6 如有实际递送,会员联系人或指定人签收前应检查礼品,确认完好无损后签收。礼品一经签收,概不退换。

4.7 所有与礼品兑换有关的税、费由会员自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费用、营业税、所得税等。

4.8 因会员或联系人提供信息不实等原因而造成礼品无法寄送或礼品丢失,兑换礼品所用的积分不会退还给相关会员。

4.9 除非特别声明,所有礼品不包括附件。

4.10 若会员拿到的礼品的颜色、形状、外观等与宣传资料上的不符,如不影响礼品的功能及使用,则会员不得再申请调换。

4.11 任何会员在申请兑换礼品后,不得要求将礼品兑换为现金,也不得撤回或取消兑换要求,而任何现金退款要求也不予受理。

4.12 天地华宇对可使用积分兑换的礼品按在申请兑换时网站上所描述的标准提供。礼品一旦兑换成功,会员即成为该礼品的唯一所有人。所有与礼品有关的递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应由会员作为真正的买家,与礼品的生产厂商直接联系和解决。一旦出现意外,天地华宇将提供全力协助。请理解天地华宇除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礼品外,无法对非其自产礼品的质量或适用性作出任何保证。

5 天地华宇的权利和义务

5.1 为便于天地华宇进行会员管理、数据处理、礼品兑换管理、用礼品抵扣券支付合作商户的相应费用以及与会员俱乐部其它相关的活动,天地华宇可使用会员在注册时或其他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会员接受及参与俱乐部活动,即表明同意将资料用于以上用途。

5.2 天地华宇给会员的通知均通过网站及/或电子邮件向联系人发出。此外,网站也可发布会员通告及有关连接,提供有关本章程条款及条件的变动或其他重要事项的通知。天地华宇还可利用相关资料向会员传递信息及促销产品。会员有权随时联系天地华宇,拒绝接受上述信息。

5.3 天地华宇有理由认为会员或其联系人可能发生损害天地华宇以及其他会员利益的行为时,天地华宇有权拒绝会员及其联系人参加俱乐部的某一项或全部活动或要求会员更换其联系人或最终取消会员资格。

5.4 天地华宇有权自行决定更换礼品、合作商户或变更促销活动以及促销价值。因此变更而导致会员某些利益受损,会员无权请求赔偿或补偿。

5.5 天地华宇不会为礼品、合作商户方的相应费用所引发的任何性质的申诉、损失、成本、费用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天地华宇对会员及其员工因参加会员俱乐部或赚取积分而导致的税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天地华宇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取消或修订或暂停会员俱乐部或其活动或本章程各条款(无论事先是否发出通知),且无须向会员解释原因。若天地华宇决定取消或修订或暂停俱乐部或其活动或本章程的条款,可以(但并非有责任)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提前通知会员。

5.7 天地华宇应尽其最大努力合理管理会员的所有积分并及时将会员俱乐部活动或规则的相关信息通知给会员。

5.8 若天地华宇决定终止俱乐部,将提前30日通知会员,会员须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用完所有剩余的积分,否则相关积分将全部到期。上述日期到期后将不再兑换任何礼品,而上述期间内也不会发出任何积分,即使会员继续与天地华宇合作也不例外。

5.9 即使天地华宇有可能未执行本章程中的某条款,并不表示天地华宇放弃该项权利。

6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6.1 会员可通过网站,在线更新资料、兑换礼品等。

6.2 会员可通过网站获取最新参加活动的礼品、天地华宇合作商户或活动信息,并派员参加会员俱乐部的相关活动,会员应保证其活动参加人在参加俱乐部的有关活动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6.3 会员应及时通过网站和/或电子邮件通知天地华宇其变更会员联系人的姓名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6.4 会员可通过俱乐部网站查询账户的积分状况、积分兑换的历史情况。会员在其实际支付运费后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天地华宇应赠送到其帐户的积分或者会员发现其帐户的积分错误时,会员有权联系天地华宇会员俱乐部,并要求其进行检查和处理。

6.5 会员有责任对自己的密码及相关信息保密,并遵循俱乐部的所有程序、安全法则及其他规定。

6.6 会员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所有滥用会员权利的行为均会导致会员资格的终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7 会员必须保证其登记的所有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并及时更新,因会员的错误登记或遗漏而导致会员权利(兑换礼品等)未能实现,天地华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责任免除声明

7.1 天地华宇及其为执行与管理会员俱乐部而任用的经营管理人员均无法就下列事项直接或间接作出保证或声明:

    i 能够不间断、及时、安全及无误地参与和/或利用会员俱乐部活动、活动资料、内容、其中所写资料和/或功能的全部或部分;

    ii 会员所兑换的礼品的质量在任何方面均符合会员的预期;

7.2 在无损上述任何条款的前提下,会员明确表示理解及同意天地华宇及其经营管理人无须就下列事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i 各会员因注册参加本活动、兑换使用礼品时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

    ii 任何偶发、附带发生、特殊、间接或惩戒性损害,包括但不仅限于盈利损失、商誉、数据或其他无形损失等损害。

    iii 因会员参加本俱乐部相关活动而对会员的电脑系统造成的损害。会员应自行决定是否通过互联网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资料,并且一切风险应由会员自行承担。

8 其他

8.1 有关本俱乐部会员的参与资格、积分的累计等所有问题及争议,均由天地华宇全权酌情决定。

8.2 本章程内所列条款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天地华宇”将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8.3 本章程的任何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有任何问题, 请拨打我们的免费热线: 400-808-6666

或email我们至: club@hoau.net

我们的帮助中心工作时间是: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电话热线仅服务于中国大陆地区。